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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天辂《五山说林》解李白诸条辨析

发布时间:2017年3月23日 16:13      点击量:484

车天辂《五山说林》解李白诸条辨析

王红霞 任利荣

  《五山说林》,朝鲜高丽时期稗说文学的代表作,车天辂著,共三卷。车天辂(1556~1615)朝鲜王朝宣祖、光海君时期的诗文大家字复元号五山、兰嵎、橘室、清妙居士。作品《五山集》和《五山说林》等。《五山说林》中解李白诗文材料共计九则,其中校勘字词者四则,皆合情合理,甚为有得,足可见深厚的文学涵养与才识;辨析注释者五则,议论精到。其对李白诗歌的解析,与中国后来众多李白诗歌注解者不谋而合,颇具启发意义。

关键词 车天辂 《五山说林》 李白诗歌

Discrimination on the Analysis of Li -Bai’s Poems in Che -Tianlu’s WuShanShuoLin

Wang-Hongxia(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Ren-Lirong(SiChuan University)

Abstract: WuShanShuoLin(three volumes) was a representative work in the Koryo period  of the  north korea whose writer was Che-Tianlu . Che-Tianlu(1556—1615),named FuYuan and also was called WuShan、LanYu、JuShi、QingMiaoJuShi.His representative works are WuShanJi 、WuShanShuoLin and so  on .There are nine detail analysis in the book WuShanShuoLin which writed by  the Korean scholar  Che-Tianlu on Li-Bai’s poems. Among them , four focus on  collating the words or phrases;  the rest are focus on discriminating the annotation of Li-Bai’s poems.

All of them are reasonable and original. The analysis happened to coincide with lots of Chinese scholars and instructive.

Keywords: Che Tianlu; WuShanShuoLin; Li -Bais Poems

《五山说林》,朝鲜高丽时期稗说文学的代表作,车天辂著,共三卷。车天辂(1556~1615)朝鲜王朝宣祖、光海君时期的诗文大家字复元号五山、兰嵎、橘室、清妙居士。作品《五山集》和《五山说林》等。《五山说林》中解李白诗文材料共计九则,这些材料对李白诗歌的评析集中于两方面,其一,对诗句本身文字进行校勘,包括《枯鱼过河泣》、《侠客行》、《赠宣城太守悦》、《题五松山》;其二,对诗歌注释进行剖析与辨证,包括《寓言》、《赠汉阳辅录事》、《胡无人》、《鞠歌行》、《效古》。

车天辂对李白诗歌的解读,与中国后来众多李白诗歌注解者不谋而合,颇具启发意义。以下以詹瑛先生的《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为基础,辅以其他史料,对此九条诗评材料一一予以辨析,就教方家。

一、校勘李白诗歌字词四则

(一)《枯鱼过河泣》:“万乘慎出入,柏人以为戒。” “柏人”当作“柏谷”。

《史记·张耳传》:“上从东垣还,过赵,贯高等乃辟人柏人之置。”此高祖非微行人。潘岳《西征赋》:“长傲宾于柏谷,妻赌貌而献餐。”注:“武帝微行,夜至柏谷,亭长欲杀之”云云。

按:此则邝健行先生在《韩国诗话中论中国诗选粹》前言中有独到论述,兹引如下:“‘柏人’各本无作‘柏谷’者。诗句是否本为‘柏谷’,不得而知;但‘柏谷’之义确较‘柏人’为长,值得注意。因为白诗首二句云:‘白龙改常服,偶被豫且制。’萧、王等注均引《说苑》卷九,提出白龙所以为豫且制,因为他‘下清泠之渊,化为鱼’。这等于天子‘弃万乘之位而从布衣之士饮酒’。瞿、朱二氏注本诗后指出诗有讥讽玄宗微行之意。旧注引《史记˙张耳传》,但汉高祖过赵,赵臣贯高等虽埋伏甲士意欲加害;不过就高祖来说,他不是‘弃万乘之位’,所以车天辂说他‘非微行人’;他也不见得不应过赵而过。总之他所作所为不一定不对,因而也不需要因此而有所‘诫’。后来他‘欲过宿,心动,问曰:县名为何?曰:柏人。’‘柏人者,迫于人也,不宿而去。’还可以说是‘慎’之至。汉武帝到柏谷去的事则不然,潘岳《西征赋》说他‘厌紫极之闲敞,甘微行于游盘’。《文选》李善注引《汉武故事》,把过程写得很清楚:‘帝即位为微行,尝至柏谷,夜投亭长宿,亭长不纳,乃宿逆旅。逆旅翁要少年十余人,皆持弓矢剑,令主人妪出遇客。妇谓其翁曰:吾观此丈夫非常人也,且有备,不可图也。天寒,妪酌酒,多与其夫,夫醉,妪自缚其夫,诸少年皆走。妪出谢客,杀鸡作食。平旦,上去,还宫。’汉武微行,只是厌倦了宫中的生活,想到外间游耍一下而已,没有甚么迫切理由,其实是可以不去的。他以帝王之尊,轻率微行,险些出事,这倒是要引以为诫了。车天辂的辩论,实见合理,中国古今学者未见于此注意。”

车氏立足诗歌本意,前后贯通,以“柏谷”代替“柏人”实为灼见,虽诸本皆作“柏人”,然“柏谷”之见颇足借鉴。

(二) “纵使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使”当作“死”。王维诗:“纵死犹闻侠骨香。”曾见一本亦如此。

按:萧士赟注、元刻本《分类补注李太白诗》(以下简称“萧本”)、嘉靖二十五年玉几山人校本(以下简称“玉本” )、《四部丛刊》影印郭云鹏本《分类补注李太白诗》(以下简称“郭本”)俱作“纵使”。然宋蜀本《李太白文集》则作“纵死”。且车氏言曾见一本亦作“纵死”,故二者混用情况颇多。

《乐府诗集》卷六七《杂曲歌辞》有张华《游侠篇》,太白此诗拟之而作。

该诗上段:“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踏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朱谏1455-1541)注曰:“言赵地任侠之客,重义轻生之士,服曼胡之缨,佩吴钩之剑,剑光之名,有如霜雪,身乘白马,疾如流星。剑术之精无人能当。十步杀一人,而千里无留行者,如其所向而无敌也。赴人急难,为人报仇,志毕事完,拂衣而去。又隐匿其行迹,不欲人知。是侠客之勇于信义者,有如此也。”轻生死,重然诺是侠客之精神。

下段:“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义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举侯嬴、朱亥二壮士,与信陵君相结于无事,却守死于危难。可见然诺之重,山岳为轻,千载流芳,有谁不知此二士之名?虽死而侠骨留香,无愧矣哉!侯嬴因觉愧对魏国自刎而死,朱亥后被秦王所执,自扼喉而亡。

“纵死”,言即使是死,侠骨留香于世,方可不愧对世上英豪。一“死”字颇具悲壮豪迈之气,侠客投知遇之主,为其排忧解困,挺身而出于危难之际,故尝将生死置之度外。“纵”假设之语,“死”为侠客所常面对之境遇,故于侠客而言,若死后,“侠骨香”,则无愧无悔。

张华《博陵王宫侠曲》有诗句云:“生从命子游,死闻侠骨香。”王维诗亦为一佐证。

“纵使”表假设,为即使之意。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养生》:“纵使得仙,终当有死。”其意为“即使侠骨留香”,与下句“不惭世上英”语义衔接相埒。太白本意在若能侠骨留香,那么就不愧于世上英豪。用“即使”虽亦为假设,却使得语义相差颇多。

要之,相较二者,“纵死”则更加切合侠客所处之历史境遇,且感情丰沛,充满悲壮豪迈气概。朱谏亦以“纵死侠骨香”解此诗,可见车氏之前,中国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域外学者对此有如此见地可谓有得。

(三)《赠宣城太守悦》:“冥海不振荡,何又缩鹏鲲。所期玄津白,倜傥假腾骞。” “缩”是“纵”之误。“玄津白”是“要津日”之误。

按:萧本、玉本、郭本、隆庆六年刊朱谏注《李诗选注》本(以下简称“朱本”)、崇祯三年严沧浪、刘会孟评点《李杜全集》本(以下简称“严评本”)、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扬州诗局刻《全唐诗》本(以下简称“全唐诗本”)皆作“玄津白”。詹瑛《李白全集校注汇释集评》校勘记言“玄津白”误,当作“要津日”。另汇校诸本皆作“纵鹏鲲”,未见“缩鹏鲲”,不知车氏所见何本,然当以“纵”为是。

李白原诗到底为“玄津白”还是“要津日”,今已无从考证。

《求阙斋读书录》:“首二十句叙赵士胄之盛,‘忆在南阳’十二句,叙昔相见之早,并颂太守之贤,‘迁人’十六句谢赵款接之厚,仍冀其汲引也。”李白一直希望能被引荐,建功立业,以达其志。诗歌最后四句,蕴含希求引荐之意,以期实现鲲鹏翱翔冥海之志。

“要津”,《文选》卷二九《古诗十九首》:“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吕向注:“‘要路津’谓仕宦居要职者,亦如进高足,居于要津,则人出入由之。”“要津”之意颇合诗歌大旨。李白期待自己能“借羲和景”,“为人照覆盆”,有朝一日得到居于“要津”之赵悦的引荐,实现鲲鹏翔于冥海之志。

“玄津”代指佛法,《文选·头陀寺碑文》:“释网更维,玄津重枻。”张铣注:“‘释网’、‘玄津’,并佛法也。”《法苑珠林》亦有“机悟玄津”之语。后以“玄津”指代苦海。朱谏注言此四句之意为:“夫鲲鹏之大,非浅水之所能容,必须冥海玄津之广,方可遂其九万里之高骞也。君将为冥海,为玄津乎?使吾得以将超然而飞腾乎?”“玄津”与“冥海”对言,以“冥海”之义解“玄津”,殆取其具有海之意,与“玄津”本意相差甚远,解释颇多牵强。同时于“白”字无解。

另外,从字形上而言,古书竖排,“白”与“日”经常混淆,而“要”字之下半部分亦与“玄”字形颇类,“要”误为“玄”,“日”误为“白”的可能性更大。诗义上“要津日”更符合太守赵悦之身份及李白之平生理想,故以“要津日”为得。车氏之见为是。

(四)《题五松山》“伊尹生空桑,指庖佐皇极。” “指”当作“捐”。“三年帝道明,威质终辅翼。”“威”当作“委”。

按:萧本、玉本、郭本、朱本俱作“指”,刘本注云:“捐旧作指”。车氏之见为得,当作“捐”。“威质”当作“委质”。

“伊尹”,《水经注》卷十五:“昔有莘氏女采桑于伊川,得婴儿与空桑中。言其母孕于伊水之滨,梦神告之曰:‘白(找了四库本和王国维校校的本子都作的:臼)水出而东走’。母明视而见白(同上)水出焉,告其邻居而走,顾望其邑,咸为水矣。其母化为空桑,子在其中矣。莘女取而献之,命养于庖,长而有贤德,殷以为尹,曰伊尹也。母亲化为空桑保护伊尹,莘女发现并将他收养在庖厨,因此当伊尹成为君王的贤臣之后,即离开庖厨,“捐”有舍弃、放弃之义,故“捐”字可解。而“指”字或为“捐”之误。

“委质”:《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贰乃辟也。”王注:“‘委质’有二解。《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孔颖达曰:质,形体也。拜则屈膝而委身体于地,以明敬奉之也。章怀太子《后汉书注》:‘委质’,犹屈膝也。《国语》:‘委质为臣,无有二心。’《国语》卷十五记:‘臣闻之委质为臣,无有二心。’)韦昭注解:‘质,贽也。士贽以雉,委质而退。’《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路儒服委质。’《史记索隐》引服虔注:‘左氏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质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依前二说,作‘哲’音读。依后二说,作‘至’音读。’”《孟子·滕文公上》:“‘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委质终辅翼’,谓终屈身为其辅臣。”(此句标红的句子《孟子》当中没有呢。是引号打错吗 ?)

故伊尹作为殷时贤臣,“委质”于君,乃言其终身为君之臣,尽心竭力,死而后已。“威志”不可解,当为“委质”。

二、辨证李白诗歌注释五则

(一)《寓言》:“武王昔不豫,翦爪投河湄”注:“《金滕》:‘王有疾不豫’。《史记》与《尚书》皆言为三坛,周公北面,植璧东班,告于太王、王季、文王,不言翦爪事。此注误。《史记·蒙恬传》:“成王有疾,甚殆,公早自斋剪爪,以沈于河。”盖太白兼用之。

按:此注之误在其“不言翦爪事”,车氏言其“兼用”,实为合理。

注文引《尚书·金滕》注“鸱鸮”以上八句。言周公尽心辅政,反被诬陷,先是为武王之疾而祝祷,北面,植璧秉珪,武王廖。后武王丧,周公辅成王,然被管蔡所误。后天降异象,风拔大木,禾黍伤萎,周公乃赋《鸱鸮》以贻成王。注文未见“不言翦爪事”之语,不知车氏所见之注为何?殆或有误?而注文以下引《史记·蒙恬列传》则明言成王有疾之时,周公亦祝祷,即翦爪之事。周公被诬奔楚,成王发府见策,乃迎周公。“剪爪”事又见于《史记˙鲁周公世家》。

车氏引《史记·蒙恬列传》以证己见,后言盖兼用之。清代王琦注曰:“《鲁世家》亦载此事。太白此诗盖合二事而互言之。”王注“合二事而互言之”与车氏“兼而用之”之论断不谋而合。

车氏所见注文殆为别本?不得而知,然其论断足取。另“植璧东班”当为“植璧秉珪”。

(二)《赠汉阳辅录事》:“应念投沙客,空余吊屈悲。”注:“投沙客,屈原也。”注误。屈原作《怀沙赋》,非投沙也。按《史记》,贾谊为长沙王太傅,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今曰“投沙客”者,白被谪,故自言如谊之投长沙也。又有诗曰:“投沙吊楚臣。”又曰:“已作投沙伴。”

按:车氏之论为是,“投沙”者非屈原也,当为贾谊。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屈原至于江滨,披髪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乃作《怀沙》之赋。于是怀石,遂自投汨罗以死。”屈原作《怀沙赋》,投水而死,与“投沙”无关联。

贾谊《吊屈原文序》:“谊为长沙王太傅,既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其终篇曰:‘已矣哉,国无人兮,莫我知也。遂自投汨罗而死。谊追伤之,因自喻。’”

王琦注“空馀吊屈悲”曰:“《风俗通》贾谊为长沙太傅,既之官,内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阔萁尊显,佞谀得志。’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所愬也。”

贾谊胸怀大志,然无施展之所,后又遭谗被贬为长沙王太傅,其才华、人生际遇与屈原如出一辙,贾谊由长安至长沙不经汨罗江,而其所经之湘江与汨罗江相通,故投书湘江以吊之。后来亦以“投沙”喻与贾谊般被贬之人。

车氏言“今曰‘投沙客’者,白被谪,故自言如谊之投长沙也。又有诗曰:‘投沙吊楚臣。’又曰:‘已作投沙伴。’”此说有可商榷之处,诗固有伤己之意,然亦为李白寄赠友人之作。

录事,王琦云:“唐时,刺史属官司马之下,有录事参军事,上州者从七品,中州者正八品,下州者从八品。有录事,皆从九品。每县亦有录事,在丞尉之下,则流外官也。” 《泛沔州城南郎官诗序》:“席上文士辅翼、岑静以为知音。”翼,盖即汉阳辅录事也。此诗主要感怀辅翼为谗所害而罢官,李白亦曾被谪,二人相同际遇,深有同感,遥寄以慰友人。李白与辅翼相交甚厚,另有《江夏寄汉阳辅录事》。

“投沙吊楚臣”出自李白《赠崔秋浦》,“已作投沙伴”当为“已先投沙伴”,出自李白《流夜郎至西塞驿寄裴隐》

“投沙”,《李白集校注》:“《史记》、《汉书·贾谊传》皆言为赋以吊屈原,则投沙客谓迁谪于长沙,仍用赋中竢罪长沙意,非怀沙意也。”

要之,车氏解“投沙”为得,且早于国内众多学者,可谓灼见,然其言此诗为李白自伤而作,有不妥之处。

(三)《胡无人》其终曰:“胡无人,汉道昌,陛下之寿三千霜。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士守四方。”萧士赟注曰:“一本无‘陛下之寿’以下三句者,是使苏子由见之,必云如何也。”此注大可笑。颖滨尝曰:“李白诗有不识理处。汉高《大风歌》‘安得猛士守四方’者,乃帝王安不忘危之意也。白曰‘安用猛士守四方’,何也?”今注白诗者,去此三句,以解嘲于颖滨。楚则失矣,齐亦未得也。白既以《胡无人》命篇,乃曰胡无人则汉道昌矣,陛下当寿三千霜矣,今日但歌《大风》而已,将安用猛士也?语意甚明白。彼二子不及知,异哉!

按:萧氏于末三句下注曰:“诗至‘汉道昌’,一篇之意已足,一本云无此三句者是也,使苏子由见之,必不肯轻致不识理之诮矣。” 此即车氏所言“大可笑”之注。萧氏之意为若苏辙曾见到未有末三句之诗,必不会讥诮李白诗不识理。

苏辙,字子由,号颖滨。其对白诗“不识理之诮”见《滦城集》:“汉高祖归丰沛,作歌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高祖岂以文字高世者哉?帝王之度固然,发于中而不自知也。白反诗曰:‘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士守四方’,其不达理如此。老杜赠白诗有细论文之句,谓此类也哉。”

车氏又言苏子由之语:“李白诗有不识理处。汉高《大风歌》‘安得猛士守四方’者,乃帝王安不忘危之意也。白曰‘安用猛士守四方’,何也?”

可见苏辙认为李白诗有“不识理”处,此诗为一典型例证。除苏辙以外,其兄苏轼亦云:“今《太白集》有《悲乎来》、《笑矣乎》、《赠怀素》草书数诗,决非太白之作,盖唐宋间齐己辈诗也。仆亦曰:此诗末三句,安知非此辈所增乎!致使太白贻讥于数百年之后,惜哉。今遂删去,后人具真法眼者,必蒙赏音。”(《苏轼文集》卷六十七《书李白集》,中华书局1986年版,2096页。作:“今《太白集》中有《归来乎》¼¼盖唐末五代间贯休、齐己辈诗也。”并且也没有“仆亦曰”后面的文字。)苏轼同意其弟苏辙的看法,且直言此三句或为齐己等的作品,可直接删去。

据苏氏兄弟之评析,可知他们所见之本皆有末三句,故才对李白诗歌有不识理之诮。萧氏见到了无末三句的版本,然后才言若使苏子由见之云云。萧氏实则同苏氏兄弟一样,认为此诗当无末三句。故胡本注云:“一本下有陛下之寿三千霜,但歌大风云飞扬,安用猛士兮守四方三句,苏子由以为不类白诗,元人本因是删去,今从之。” 王注:“后人录此诗者,悉删去后三句,盖多从萧本也。”

然则到底白诗原本是否有此三句尚无定论。

萧本、玉本、郭本、明万历四十年刘世教《合刻分体李杜全集》本《李翰林全集》(以下简称“刘本”)、清顺治七年胡震亨《合刻李杜诗通》本《李诗通》(以下简称“胡本”)、严评本、《唐文粹》本、敦煌残卷、《全唐诗》本俱无陛下以下三句。咸本注云:“一本无此三句。”《李白诗文系年》:“王本仍将后三句补入。按敦煌残卷本唐诗选录此诗即至‘胡无人,汉道昌’为止,而无后三句。《唐文粹》并同。”

《升庵诗话》卷七古《胡无人行》条:“‘望胡地,何险侧,断胡头,脯胡臆。’此古词虽不全,然李太白作《胡无人》尾句全效。”可证杨慎家藏乐史本《李翰林集》亦无“陛下之寿三千霜”以下三句。是则萧氏谓末三句为后人所补,信而有征。

但《文苑英华》录此诗不但有末三句,其后复有“胡无人,汉道昌”两句,注云:“一无此六字”,《乐府诗集》亦然。则来源已久,非宋以后人所附加者也。断定此三句来源已久,非宋以后所增,然是否为太白原诗,仍无定论。

车氏之见认为当有末三句,且言萧氏与苏辙之可笑处。其解释有其合理之处,然无版本依据,与苏氏兄弟相类,皆从文意考证,故可备一说,非全得也。

(四)《鞠歌行》“奈何今之人,双目送飞鸿。”注引齐桓公与管仲语鸿雁之事,甚误。《史记˙孔子世家》:“卫灵公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白诗又曰:“目色送飞鸿,邈然不可攀。”亦使此事。

按:车氏之论为得。

齐桓公与管仲语鸿雁之事,《东周列国志》第八十七回:“(秦)孝公方饮酒,忽见飞鸿过前,停杯而叹。景监进曰:‘君目视飞鸿而叹,何也?’孝公曰:‘昔齐桓公有言:吾得仲父,犹飞鸿之有羽翼也。寡人下令求贤,且数月矣,而无一奇才至者。譬如鸿雁,徒有冲天之志,而无羽翼之资,是以叹耳。’”

桓公重用管仲治天下,乃成战国七雄。齐桓公与管仲已成为历史上明君贤臣的典范,齐桓公以鸿雁喻己,以羽翼喻管仲,二人同心合力,成就霸业,可谓伯乐与千里马。

然此诗,萧士赟注云:“太白此词始则伤士之遭谗废弃,中则羡乎昔贤之遇合有时,终则重叹今人不能如古人之识士也。亦藉此自况云尔。”《求阙斋读书录》:“按《鞠歌行》言知己难逢之意。” 可知与齐桓公管仲之事恰恰相反。车氏以卫灵公见孔子事解之,甚得诗旨。

《史记·孔子世家》:“他日,灵公问兵陈。孔子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行。” 卫灵公不好贤,孔子遂行。

此诗之大旨,《唐宋诗醇》卷三曰:“起六句盖述遭谗被放之感。……‘听曲知宁戚’以下,托意古人,与《梁甫吟》起处同意。‘目送飞鸿’用卫灵见孔子事,乃心不在贤之意。”王琦注云:“‘双目送飞鸿’正用其事,以喻不好贤之意。”足可与车氏之论遥相呼应。

“目色送飞鸿,邈然不可攀”,出自《游溧阳北湖亭望瓦屋山怀古赠同旅》,该诗上段即言游溧阳时,未被礼遇,不悦,乃与友人出游。“飞鸿”之意与“双目送飞鸿”同,皆为不被赏识。

车氏之论甚精,注之误也。中国学者亦认识到此问题,故萧注、王注、《唐宋诗醇》等皆正解。

(五)《效古》“自古有秀色,西施与东邻。”宋人有非此诗者,曰:“太白以东施为东邻,是牵于押韵,殊不及东坡。坡有诗曰‘绛腊销残玉斝飞,离歌唱彻万行啼。他年一舸鸱夷去,记取侬家旧姓西。’岂为韵所拘者耶?”此可谓管见。按东家施、西家施者,有施氏两人,故以东西别之,则西非姓也。白之东邻云者,乃用司马相如《美人赋》语,不必指东施也。

按:车氏所言“有宋人有非此诗者”,盖指葛胜仲(1072—1144《丹阳集》中论用韵之事。

《宋诗话全编》“为韵所牵”条:“《寰宇记》载西施事云:施,其姓也;是时有东施家,西施家,故李太白诗:‘自古有秀色,西施与东邻’。而东坡《代人赠别》乃云:‘绛腊销残玉斝飞,离歌唱彻万行啼。他年一舸鸱夷去,记取侬家旧姓西。’岂为韵所耶?” 此条为魏庆之《诗人玉屑》卷七引葛胜仲《丹阳集》语。另该书《葛立方诗话》亦有论用韵之事,言“黄鲁直诗云‘世有捧心学,取笑如东施’。梅圣俞云‘曲眉不想西家样,馁腹还如二子清’。《太平寰宇记》载西施事云,施其姓也。是时有东施家、西施家。故李太白《效古》云‘自古有秀色,西施与东邻’。而东坡《代人赠别》乃云:‘绛腊销残玉斝飞,离歌唱彻万行啼。他年一舸鸱夷去,记取侬家旧姓西’,似与《寰宇记》所言不同,岂为韵所牵耶?”葛立方(?—1164为葛胜仲之子,父子二人于苏东坡用韵之事所见相同,皆以为东坡诗有拘于用韵之嫌。

宋人诗话之意为李白用西施与东施之典故,但是并未拘于用韵,故用东邻代东施。然苏东坡未必不知西施姓施,不姓西,但为了押韵而言西施姓西,车氏对此诗话理解有误。宋人诗话实则并未贬抑太白,反而是批评东坡拘于用韵。但值得注意的是,葛氏父子以为李白用西施东施事,但诗歌上句明言“自古有秀色”,故下句所举之人必为“秀色”者,东施奇丑,故此东邻当为司马相如《美人赋》中之东邻女子。

“东邻”,《全汉文》卷二一司马相如《美人赋》:“臣之东邻有一女子,云髪丰艳,蛾眉皓齿,颜盛色茂。”

因此,车氏误解宋人诗话,但是于“东邻”解释为是。

车天辂论李白诗九则,校勘字词者四则,皆合情合理,甚为有得,足可见其深厚的文学涵养与才识。辨析注释者五则,议论精到。其对李白诗歌的解析,与后来中国不少学者的意见不谋而合,可谓远见。明朝使臣朱之番赞其为“东方文士之首”,名副其实!